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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中整治!有效举报“车窗抛物”奖50元,月度最高300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1 15:41:00    

开车上路,随意丢烟头、纸巾、塑料袋,这些“小动作”,其实都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记者7月11日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7月上旬—8月10日,合肥市全面展开“车窗抛物”集中整治。期间,有关部门鼓励市民通过多种途径举报,并给予一定奖励。


一环、二环、高架桥等路段为整治重点道路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合肥市“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肥市自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内驾驶人、乘坐人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开展整治,主要为垃圾袋、包装袋、烟头、纸屑、食物等。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其中一环、二环、高架桥等路段为整治重点道路。整治范围将根据整治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违法事实确凿,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交通规范、拒绝“车窗抛物”;发挥公务用车、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的带头示范,严禁“车窗抛物”。


针对群众举报的“车窗抛物”行为线索,城管部门将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甄别认定,能够清楚辨认出违法行为人且有准确的违法时间和地点,具备移送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由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合肥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当根据道路可见垃圾及污渍的具体情况梳理“车窗抛物”高发路段、重点区域,对接属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设置抓拍点位,配备专业记录仪开展现场抓拍取证,锁定视频证据。“车窗抛物”违法事实确凿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公开曝光,对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抄报


合肥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审核、甄别、认定。定期梳理“车窗抛物”处罚典型案例,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分批次公开。依托行政执法公示、“七天双公示”等制度落实,依法做好“车窗抛物”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达到“处置一批、警示一批”的宣传效果。


合肥将重点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车窗抛物”行为的曝光力度,对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抄报。


鼓励市民举报,兑现微信红包奖励


为畅通“车窗抛物”专项整治期间市民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市民可通过“市民通App”“皖事通-城管随手拍”“合肥城管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城管”等方式进行举报。


其中,登录合肥市城管局网站主页弹窗下载“市民通”app(暂限Android系统智能手机),点击“我来爆料”进行举报;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皖事通,定位合肥市,搜寻“城管随手拍”,点击标有皖事通字样的相机图形进行举报。同时,也可以关注合肥城管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城管模块,点击“我来爆料”进行举报。


上述三种方式,注册账户须绑定真实有效电话号码,绑定成功后此电话号码作为后期奖励统计发放的唯一路径。


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所提供的影像资料(举报同一内容的视频保持连续完整)或连拍照片,能反映行为全过程,能够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的全貌,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抛出物品以及周边建筑物清晰轮廓等具体情况,同时,须在问题描述中包括“车窗抛物”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车辆号牌,上传视频文件不超过100M,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民反映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对每一条有效举报线索奖励50元微信红包,同一账户每月奖励上限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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