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八旬李老太因6.4亩家庭承包地流转收益分配问题,将儿子宋某某诉至法院,索要1.6亩土地及收益。法院经审理明确两大裁判规则:农村土地承包权属"户"而非个人,分地诉求属村民自治范畴;6400元年收益虽由4名家庭成员共有,但"平等权益"不等于平均分配
封路通告根据城市道路计划需求,7月6日至20日一经街(六纬路至十纬路),7月9日至12日于家路(于家望岭至解放后街),7月7日至15日兴东街(长兴街至金海路),7月16日至19日九江街(江城大街至滨江路),7月12日至14日东山路(山上街至山坡),7月6日至14日通江街(江城大街至滨江路),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