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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这些车主被曝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0 09:41:00    

“轰!轰!轰!轰!轰!轰!”

你是否

在深更半夜被轰鸣声惊醒

“唰!唰!唰!唰!唰!唰!”

你是否

在路上被飞驰而过的虚影

闹得胆战心惊

“他们”昼伏夜出

不仅深夜扰民

还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

社会治安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昆明公安交管

统一部署、重拳出击

切实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持续严查严处

“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1

5月15日14时59分,交管六大队在黄马高速大营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白色轿车。民警依法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督促当事人及时将车辆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2

5月12日,接“春城好网民”举报:二环西路下层与鱼翅路交叉路口有一辆跑车排气管轰鸣声较大,对周边的居民造成不良影响。交管四大队在进行线索排查后锁定车辆及车主,随后该车驾驶人到大队配合开展后续调查工作。

经初步核查,该车驾驶人在网上购买了配件,对车辆尾翼、右前后车轮轮毂尺寸进行了改装。因驾驶人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3

5月12日上午,交管八大队在华晨路开展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一辆黄色跑车尾部安装大尾翼且排气管声浪较大。经现场核查,该车车身颜色、尾翼、排气管等部位涉嫌改装。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4

5月10日上午,为严厉打击辖区内“飙车炸街”情况,交管八大队在环湖东路海晏村附近路段开展超速整治工作,查获一辆超速50%的违法机动车。民警现场依法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教育提醒驾驶员要按照路段规定速度行驶。

驾驶人以为飙车是在耍酷

但这不仅是在挑战法律

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指的是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并且故意制造巨大的噪音。“飙车”是指车辆以很高的速度行驶,这种速度往往超过了道路的限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常见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1、擅自改装机动车

2、驾驶改装车上路行驶

3、无故追逐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

4、在人员密集场所轰鸣疾驶

5、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进行赛车

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

“飙车炸街”的危害有哪些?

☟☟☟

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飙车炸街”族在道路上随意飙车、相互追逐、极速前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飙车炸街”族为了“享受”速度带来的刺激,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让行人担惊受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夜深人静的时候,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飙车炸街”族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①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②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机动车竞赛结果进行竞猜,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达到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以涉嫌赌博罪立案侦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立案侦查。③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涉嫌袭警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④对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的生产者、经营者,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侦查: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1)擅自拆除机动车消音器、改装排气,或违反规定安装或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的;

(2)擅自改装发动机盖、尾翼,加装不符合要求的空气动力学套件(俗称大包围)的,包括前扰流(前唇)、侧扰流(侧裙)、后扰流(后包围);

(3)擅自改变车灯光色和规格、粘贴灯膜,加装灯具数量的;

(4)改变车辆轮胎轮毂规格的;

(5)改装车辆悬挂系统的;

(6)通过改装进气系统、点火系统、增压器、行车电脑等方法提高发动机参数的;

(7)其他擅自改装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构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除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外,同时具有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拼装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伪造机动车牌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合并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①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②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快速行驶,制造轰鸣噪音的;

(2)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在机动车上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密集人群居住地、省市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或周边道路轰鸣疾驶的。

③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为赌注,以追逐竞驶作为赌博手段,对竞赛结果进行竞猜,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④在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机动车“飙车炸街”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采取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其他行政违法行为:

①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十二条,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②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不要为寻求一时刺激

而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中

昆明公安交管

“猎音行动”持续进行中

来源 昆明交警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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